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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涉嫌网络违法违纪警示教育案例(一)

敲黑板!“翻墙”危害国家安全

“‘翻墙’通俗地讲,就是绕开我国的法律管制去浏览境外服务器的相关网页内容,这是一种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也会危害到国家安全。”4月12日,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检察院检察官利用网络“云课堂”在辖区内各社区、高校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结合该院近期办理的一起案件向大家讲解“翻墙”的危害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

2019年12月,小南(化名)发现“翻墙”软件有较大市场需求,为牟取非法利益,从他人处获得某VPN“翻墙”软件的代理权限。之后,小南利用社交平台推广该VPN“翻墙”软件,开发注册账号售卖给客户,还设置了包年、包季、包月三种套餐,先后吸引了数百人购买。2021年下半年,小南在公安机关一次网络安全专项行动中落网。经查,截至案发小南共计提供VPN“翻墙”服务297人次,非法获利1.2万余元。钱塘区检察院经审查后以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对小南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2月25日,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意见,小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我太缺乏法律意识了,只想着赚钱容易一点,没想到会犯罪……”小南在法庭上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检察官给我们提了个醒,我们大学生喜欢上网,但要依法依规上网,不仅自己不能‘翻墙’,更不能非法销售‘翻墙’软件。”某高校大二学生小胡课后说道。


大学生受教唆办境外反动网站

2020年8月,国家安全机关侦破河北某高校学生田某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及时斩断了境外反华敌对势力的犯罪触手。

经查明,田某,1999年生,河北某高校新闻系学生。田某长期收听境外反华媒体广播节目,经常浏览境外大量有害政治信息,逐渐形成反动思想。2016年1月,田某开通境外社交媒体账号,开始同境外反华敌对势力人员进行互动,接受所谓“民主宪政”的理论影响,反动思想日渐顽固。

进入大学后,田某经境外反华媒体记者引荐,成为某西方知名媒体北京分社实习记者,并接受多个境外反华敌对媒体邀请担任驻京记者。在此期间,田某大量接收活动经费,介入炒作多起热点敏感案事件,累计向境外提供反宣素材3000余份,刊发署名文章500余篇。

在境外蛊惑教唆下,田某于2018年创办了一个境外反动网站,大肆传播各类反宣信息和政治谣言,对我国进行恶毒攻击。2019年4月,田某受境外反华媒体人邀请秘密赴西方某国,同境外20余个敌对组织接触,同时接受该国10余名官员直接问询和具体指令,秘密搜集提供污蔑抹黑我国的所谓“证据”。

田某与境外反华组织接触开展的一系列渗透活动,严重危害我政治安全。国家安全机关通过严密侦查,于2019年6月依法将田某抓捕归案。2020年11月,法院对此案进行非公开审理。

此案深刻揭示了西方反华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对我学生群体渗透拉拢的重大敌情。



发表不当言论

劝她反思为什么是她”,大学生就唐山打人案发表不当言论被处分。

6月11日下午5点36分,西南**大学官方账号发布情况通报。通报中称,6月10日,该校法学院学生刘某因在互联网就“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鉴于刘某能主动承认错误,检查认识深刻,本着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刘某警告处分。

此前,西南**大学法学院学生刘某曾在微信朋友圈就九人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一事发表观点,称“感觉这个人就运气不是很好吧,被人录下来发出来了,其实喝醉了的男人,我觉得我要是喝大了跟他差不多”“强迫一个喝大的人做什么有理智的行为没必要”“一很正常故意伤害”“同情弱者是人的本性,但表达同情的同时也劝她反思一下为什么中奖的是她”。


三亚警方:罗某平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刑拘

2021年10月7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网民“罗某平”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的违法言论,造成恶劣影响。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于当天依法传唤罗某平(男,湖南长沙人,40岁,新浪微博名“罗某平”)并开展调查。

经审查,罗某平对其通过微博发表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已经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罗某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英雄烈士不容亵渎,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侮辱、诽谤或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希望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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